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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按車輛性質(zhì)分:機動車停車場、非機動車停車場;
(2)按停車場的服務對象分:專用停車場、公用停車場。
2.車輛停放方式
(1)平行式
平行式停車車身方向與通道平行,是路邊停車帶或狹長地段停車的常用形式。特點:所需停車帶最小,駛出車輛方便,但占用的停車面積最大。用于車道較寬或交通較少,且停車不多、時間較短的情況,還用于狹長的停車場地或作集中駛出的停車場布置,也適用停放不同類型車輛及車輛零來整走。例如,體育場、影劇院等停車場。
(2)垂直式
垂直式停車車身方向與通道垂直,是最常用的停車方式。特點:單位長度內(nèi)停放的車輛最多,占用停車道寬度最大,但用地緊湊且進出便利,在進出停車時需要倒車一次,因而要求通道至少有兩個車道寬。
(3)斜放式
斜放式停車車身方向與通道成角度停放,一般有30°、45°、60°三種角度。特點:停車帶寬度隨車長和停放角度有所不同,適用于場地受限制時采用,車輛出入方便,且出入時占用車行道寬度較小。有利于迅速停車與疏散。缺點:單位停車面積比垂直停放方式要多,特別是30°停放,用地最費。
3.車輛停車與發(fā)車方式
(1)前進式停車、后退式發(fā)車:停車迅速,發(fā)車費時,不宜迅速疏散,常用于斜向停車;
(2)后退式停車、前進式發(fā)車:停車較慢,發(fā)車迅速,平均占地面積少,是常用的停發(fā)車方式;
(3)前進式停車、前進式發(fā)車:停車迅速,發(fā)車迅速,但平均占地面積較大,常用于公共汽車和大型貨車停車場;
4.設計原則
(1)按照城市規(guī)劃確定的規(guī)模、用地、與城市道路連接方式等要求及停車設施的性質(zhì)進行總體布置;
(2)停車設施出入口不得設在交叉口、人行橫道、公共交通??空炯皹蛩硪捞?,一般宜設置在次要干道上,如需要在主要干道設置出入口,則應遠離干道交叉口,并用專用通道與主干道相連;
(3)停車設施的交通流線組織應盡可能遵循“單向右行”的原則,避免車流相互交叉,并應配備醒目的指路標志
(4)停車設施設計必須綜合考慮路面結構、綠化、照明、排水及必要的附屬設施的設計